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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依法履职 服务大局担当作为 —— 秦皇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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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明明  责编:卢冀明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职尽责、开拓进取,2017年以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6次,主任会议93次,审议颁布地方性法规13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专题询问247次,作出决议、决定40项,发出审议意见书101件,在战“疫”斗争中积极作为,在推动“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中贡献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中踏石留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突出特色精细立法促进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创新立法机制,突出立法重点,提高立法质量,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取得新成就,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把党委领导立法放在首位,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大立法格局。重视立法制度建设,先后出台《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关于加强和规范立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立法工作法规和规章制度,推动秦皇岛市立法体制机制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健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立法规划和计划高质量落实。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聘请60名地方立法咨询人才库成员,与驻秦高校合作建立3个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为地方立法构建智库平台。建立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渠道。积极运用纸质媒体、网络、函件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立法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意愿。

聚焦重点领域立法。遵循“服务中心工作、突出地方特色、追求有效管用”原则,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城市市容、爱国卫生、旅游市场管理和长城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停车场管理、噪声防治、物业管理、养犬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把核心生态资源保护作为立法工作重点,开展海岸线保护、沿海防护林保护、海水浴场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守护绿水青山和碧海金沙。

打造特色精品良法。立法工作始终坚持以质量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工匠精神,完善审议程序,推行“两审三通过”机制,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在焦点问题上坚持原则,敢于协调,坚决祛除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地方立法的数量和质量始终居全省同类设区市前列,先后出台5部创制性法规,立法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叫响了秦皇岛市地方立法品牌。《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部海水浴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历时五载、五次审议,实行严于国家标准的特殊保护,被评为河北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成果。



加大力度强化监督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上下级人大联动性监督。联动监督是省人大常委会多年来监督工作的一大创新,按照省人大总体安排,我市连续三年开展三项联动监督、“6+1”联动监督、四项联动监督,实行四级人大、五级代表联动。构建横向联动机制,实现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进纵向联动紧密衔接,主任会议成员深入重点县区检查督导,市执法检查组提前介入县区代表小组视察活动,对各县区整改措施和评议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评议意见,探索建立了横向联动与纵向联动相结合的立体多元监督机制,形成了强大监督合力,提升了监督实效。

专项工作常态化监督。坚持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市政府关于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提出审议意见,明确改进重点,加强督办落实。紧紧围绕打造京津冀城市群生态标兵城市,先后开展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生态环境保护、矿山修复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下水资源管理与利用、秸秆利用与禁烧、医疗废弃物处置、承办河北省第二届园林博览会等视察调研活动,对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对农村造林绿化议案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督导,推动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深入实施。建立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从2018年开始,连续四年分别对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自然资源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进行了审议,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市承担的全省国有林业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评估试点工作,建立了国有林业资源资产年度统计报表制度,以直观的货币形式准确量化国有林业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经验做法在全国人大简报刊发,并在全省人大系统推广。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在全国率先制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及监督办法,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对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风险应对和治理水平提升。

常规工作创新性监督。为有效推进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围绕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体系,在人大预算审查制度体系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和实践创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监督范围。以20多项制度性重构为手段,强化顶层设计,全面规范报告规程、标准文本、审查流程和网络管理,有效提升了预算审查监督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制定了政府债务监督办法,强化了政府性债务审查监督。健全完善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整改机制,实现了年中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年底审议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对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了整改效果的提升。

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力度监督。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打造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组织开展了“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质量强市、侨商产业聚集区发展、国家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海水养殖业发展、蔬菜生产和质量安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口岸建设、通关环境、海外侨胞共建“一路一带”、全市旅游机制体制改革、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等情况的视察调研;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就业促进法及河北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情况、后旅发大会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不断强化经济运行质量监督,有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生社会事业全程性监督。从2019年开始实行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来,对票决产生的70件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逐年进行全程监督和跟踪问效,建立代表监督小组成员日常监督责任机制,每年对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两轮重点督导,强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跑出“加速度”,让群众的幸福更有“质感”和“温度”。对医疗系统医德医风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管理开展工作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城区交通道路建设及改造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对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养老服务业发展、义务教育平等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基础教育资源、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民健身、体育场馆建设、城市区供水供气供热管网改造、城市旱厕改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场所建设管理等进行调研视察,持续推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法律法规落实跟踪性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对食品安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国家安全法、律师法及河北省律师执业保障和规范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制定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雪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对《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秦皇岛市长城保护条例》《秦皇岛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组织开展了对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刑事诉讼监督、全市检察公益诉讼、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工作的专题调研,持续开展旁听评议庭审活动,提出改进意见,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对重点涉法涉诉案件加大督办力度,依法推动信访问题得到公正解决。在全省同类市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决定》,建立常委会会议听取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实现“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全覆盖,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并及时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创新方法服务代表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和改进代表工作,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

“两个联系”引领代表工作新常态。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认真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代表履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密切代表与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扎实推行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接受选民监督。开展“人大代表之家(站)”提档升级工作,全市建成“人大代表之家(站)”106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积极组织五级代表进家入站开展活动,打通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丰富活动内容激发代表新活力。推进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努力提高代表集中视察和联动监督效果。服务中心工作大局,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1490名各级人大代表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总计达6000余万元,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担当汇聚成战“疫”中强大的人大力量。

强化督办提升建议办理实效新高度。对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实行“两分开、双评议”,坚持开门办理,让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办理过程,力促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坚持主任会议、工作委员会、代表小组分层督办工作机制,每年选择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提高了办理质效。2017年以来,共办理代表议案、建议786件,办结率100%,代表对建议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落实情况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6.6%。

认真行使选举任免权选出新气象。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规范任免程序,完善人事任免办法和表决方式,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坚持任前见面、任后表态发言和宪法宣誓制度。2017年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8名,组织实施宪法宣誓仪式179人次。加强对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动态掌握换届工作进展,及时答复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确保新一轮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从严从实强基固本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进人大“两个机关”建设,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定期向市委汇报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努力使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适时就“十四五”规划、“八五”普法、公共卫生管理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加强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团结就是力量”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在锤炼党性、担当作为、践行初心、从严治党上持续发力,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更加扎实、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加强制度建设,助推新时代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强化建章立制,对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对1998年以来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96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专题询问办法、工作评议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等32项制度进行了统一修订,促进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完善并坚持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制度。

落实党建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建起来、严起来、落实好。深入开展“五查五纠”和正风肃纪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深化纠正“四风”,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持续开展“人大党建+”创建活动,组织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周末卫生日”、爱国卫生运动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抓党建、促脱贫、保小康”活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主要领导分别深入青龙镇龙潭村开展调查研究,谋划实施了一批脱贫产业项目,解决了一批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在国家脱贫攻坚普查中群众满意度100%。落实“三创四建”部署要求,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市人大机关在连年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的基础上,2020年被评为河北省精神文明单位。


来源:秦皇岛日报

监审:赵明 王勍

终审:何义安 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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